公路科技治超数据驱动治理新模式

2025-07-03 15:18:26
申报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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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背景

  2020年11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年)》,通过“四类路面治超技术监控、三级治超监测监控平台、二个治超管理系统、一套政策制度支撑体系”的统一规划建设,构建“全路面监控、全环节上线、全链条监管、全制度支撑、全数据共享、全方位服务”的公路科技治超新局面,加大对全省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力度,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2022年6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借助科技手段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实现行业治理由线下巡查式向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转变、由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推动实现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智能排查、精准锁定、依法查处,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4年,省厅将福州、宁德、泉州地区95个(323 条车道)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纳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会同前期已完成的科技治超项目,全省已建成275个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投入使用251个,9个地市均建设了科技治超监测监控中心,全省形成了公路治超“建设一盘棋、管控一张网”的格局。

  公路科技治超数据驱动治理新模式,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构建“智能感知—精准分析—协同处置—科学决策”的闭环治理体系,实现超限超载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该模式依托全省联网的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治超监测监控平台及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对货车通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智能分析和动态研判,实现了从传统人工执法向智能化、精准化治理的转型升级,依托多源数据汇聚、智能分析和大模型应用,显著提升了公路治超效率,降低交通安全风险,为交通运输领域数字化治理提供了典型范例。

  二、主要做法

  (一)建设模式因地制宜,融合创新。按照“省级统筹规划、市级统招统建、县级协同应用、平台全省统一”开展项目建设。在省级层面,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统筹规划全省科技治超网络布局,确保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在市级层面,采取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的方式,既保证了建设质量,又实现了规模效益;在县级层面,重点强化执法应用,推动治理效能向基层延伸;同时依托全省统一的治超监测监控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联动,为公路科技治超和协同治理工作的全面推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技术监控设备配置先进,数据共享。遵循“一次投资建设、多部门共同应用”原则,所有的技术监控点位均增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视频取证、交通流量调查和外廓尺寸检测等复合功能的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识别和取证。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有效打破部门信息壁垒,促进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科技治超有力推动了行业治理方式由传统线下巡查向线上线下精准执法转变,为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治超和制度保障。

  (三)平台软件统一开发,功能更新迭代。为构建全省公路科技治超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省统一配发市级平台软件,统一接口规范、统一安全要求、统一信息共享,减少县市之间设备接口、软件调试、管理协调等一系列矛盾,提升执法效率,实现了全省治超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高效快捷构建全市公路科技治超“管控一张网”新格局。

  (四)强化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坚持科技赋能,以智能化手段提升治超工作效能。通过建设覆盖全省的科技治超网络,实现全天候、全路段精准监测,有效延伸监管时空范围,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推动治超执法模式转型升级。

  三、初步成效

  公路科技治超体系的全面应用显著提升了全省交通治理效能,全逐步实现了由“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的转变,有效延伸管理的时空范围,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推动治超执法模式转型升级。2024年通过公路科技治超系统检测车货车1.1亿辆次,超限率为1.5%,同比下降76%,全省国道和省道的公路优良率同比分别升1.35%和2.69%。累计运用公路科技治超系统证据办理非现案件9000件。

  (一)建设模式因地制宜、融合创新。按照“规划一幅图、建设一盘棋、管控一张网”“省级统筹规划、市级统招统建、县级协同应用、平台全省统一”开展项目建设,实现了全省公路科技治超和协同治理工作的全面推广。整体建设模式具有典型性和创新性,在全国具有可借鉴、可推广价值。

  (二)技术监控设备配置先进、数据共享,。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遵循“一次投资建设、三部门共同应用”原则,全部技术监控设备增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视频取证、交通流量调查和外廓尺寸检测设备促进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其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查处货运车辆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应用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查处货车超限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应用交通流量调查设备对该断面的车流量进行调查。横向对比其他试点省份,技术监控设备最先进、功能最强大、应用部门最广泛。

  (三)平台功能更新迭代、转型升级。市级平台部署在政务云平台,县市区无需自建机房,节约建设资金、节省管理人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公路科技治超和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工作中,市级平台充当“裁判员”“指挥员”“监督员”进行数据审查、分析和指挥调度等工作,县级充当“战斗员”“执行员”开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违规车辆精准打击工作。市级平台根据公路科技治超和协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基于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更新优化电子运单比对、卫星定位异常识别、非法营运车辆研判等功能,由初期单一的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转型升级为融合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以及具备集监测监控、指挥调度、协同监管、综合管控、应急处置、信用应用、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执法平台,提升了平台的实用性,确保平台可有效服务全省道路运输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开展。

  (四)部门协作高效紧密、形成合力。《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是全国唯一由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共同印发的项目应用管理类文件,明确了部门职责,提升了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随后,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协同治理精准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制定了非法违规行为协同监管七份清单实现了单一部门独立开展向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转变省直各有关治超职能部门积极推动《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出台,大幅提升了公路科技治超和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工作推进效率。

  综上,近年来,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和协同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全省超限率逐渐降低、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公路路域环境品质和路况水平显著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绿色、智慧、安全”的交通通行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把好“源头关,强化全链条监管。

  1.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加强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溯源倒查,督导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货车合法装载出场。推动将“负有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职责纳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其加入“闽执法”平台行政执法主体,实现涉案信息直接推送。

  2.运输企业源头治理。督促引导货运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合理配置和利用运力、加快货车更新换代,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货车改装源头整改。加强货车维修企业监管,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对非法改装一律依法查处。

  4.货车检测机构源头规范。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整治违规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控“路面关”,提升精准执法效能

  1.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持续开展交通、公安常态化联合执法,保障“电子抓拍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技术监控精准执法。依托市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汇总分析违法超限货车的地域分布、车辆类型、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产业分布情况,依托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线上线下”密切协作、违法超限“露头就打”。

  3.高速公路入口管控。加强入口称重“跳磅”等违法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称重检测秩序。

  (三)加强技术支撑,提升治理水平

  1.完善动态检测技术监控体系。督促运维单位优化动态称重设备性能,重点提升设备稳定性,降低数据误差率,确保抓拍数据完整性;优化系统算法,对专用作业车、合法大件运输货车等特殊车辆实施精准识别;按照数字化转型升级要求,加快推进"数字治超"项目建设。

  2.提升治超信息管理平台功能。持续优化治超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功能,深化"车脸识别"技术应用,实现货车号牌智能还原功能,实现货车号牌智能还原,推动"数字治超"与"大件运输监管"系统深度融合。

  3.推进高速公路科技治超创新应用。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更换具备轴组或整车称重功能的称重检测设备,同步推进高速公路入口超限非现场执法;在省际口建设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实现对货车车货总质量、外尺寸等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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