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
一、总体介绍
随着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快速发展,“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面临严峻挑战。传统监管手段存在数据分散、协同不足、实时性差等问题,难以满足现代化交通治理需求。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政策要求,我司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以业务应用为导向,感知传输网、六项公共支撑能力一体化数字平台,以系统集约建设、业务协同为主要目标,对接现有“运政系统”、“路网指挥中心”“全省多家服务商平台”、企业、司机移动服务,为运政监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本方案总体架构包含6个层次(基础设施层、能力支撑层、数据资源层、模型组件层、业务应用层、访问接入层、界面展示层)和3个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制度体系),一期建设将对接省交通厅自建路网中心、运政系统、货运车辆管理系统、客运班车管理系统、海事运输系统等。如图所示:
图 智能监管系统总体架构图
二、主要做法
(一)一套保障体系
数据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全周期管理将数据从定义、接入、采集、汇集、治理、分析、学习、管理、应用、共享及交换等不同阶段纳入标准体系进行管理,对数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数据的质量、可靠性和可信度,避免数据的混乱和冗余,提高数据的应用价值和效率。
运维保障体系:通过技术与管理双轮驱动,保障系统稳定、可靠、高效运行,提升用户体验。
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完善智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交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抽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用户身份等信息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和安全查验部门联动,实现交通运输活动全程跟踪,确保货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策略和安全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信息被窃取或破坏,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N类重点领域应用
1.智能安全监管
集联网联控、主动安全防控、非现场执法监控为一体的智能监控平台,进行一级建设,落实5方责任、实现6级联动、3道防线。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能力,赋能运输企业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率,帮助企业控本增效。
1.1五方责任
(1)省级的监管责任:抽查驾驶行为、考核指标、异常通报等。
(2)市、区(县)的管理责任:监督企业监控、整改与安全培训。
(3)企业的主体责任:车辆/人员管理、安全制度落实等。
(4)第三方监控责任:数据上报、违规处理等。
(5)服务商的责任:设备维护、平台联通等。
1.2、六级联动
通过构建省、市、区(县)、企业、司机、家属六级协同机制,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定制流程如图3所示:
1.3、三道防线
解决道路运输安全问题 (智能监管系统、企业、政府)精准化。实现覆盖交通运输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及预警,结合以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动态、静态等标签特征进行多维度数据自由组合查询,形成交通运输行业多指标对比分析、预测、推演、决策、考核等能力。
2.风险业务闭环管理
2.1.风险处置管理
风险处置是指运输企业对“两客一危”车辆驾驶过程中产生的主动安全报警事件(下称:报警事件)进行实时提醒的相关操作。企业需对平台接收到的报警事件,进行谨慎、准确的判定。已经确认为正报的报警事件,不允许企业自行将正报转为误报。企业需及时对报警事件进行核实,若属于技术性误报,企业可向省两客监管中心发起“误报申诉”(企业需备注误报理由),其它操作或24小时内未处置将被系统视为正报。
2.2风险处理管理
风险处理是指运输企业对核实为“非误报”的报警事件,按照企业内部的管理办法进行的事后处理/处罚的操作。企业应在规定的“处理时限”内对核实为“非误报”的报警事件的相关驾驶员进行处理/处罚,并上传对应的处理记录至平台,上级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上传的任意一条或多条处理记录进行抽查监督,对于异常的处理记录可进行线上督办。
2.3.督查督办管理
督查督办是指运管部门对运输企业对报警事件的处置、处理过程的监督。采取省级运管机构-市级运管机构-区县运管机构-运输企业逐级督办的方式进行。当“被督办单位”达到督办事件产生的“触发条件”时,则生成督办事件,按照督办事件的“触发时间”上报给上级“督办单位”。“督办单位”需在收到督办事件后在规定工作日内进行督办指令的下发。“被督办单位”需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材料至系统平台。“督办单位”在“审核时间”内完成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运输企业需在“再次整改时间”内完成二次整改,并上传整改记录至平台。
2.4.误报复核管理
误报复核是指运输企业可根据报警车辆的实时视频/报警证据对接收的报警事件进行误报标记,省级监管中心进行误报复核。当企业对接收到报警事件进行“误报标记”后,该条报警事件会推送至省级监管中心,由监管中心客服人员对该条报警进行复核。
2.5.异常数据复核管理
异常数据复核是指报警处理阶段驾驶员对罚单中的报警事件提出申诉,企业可选择受理或不受理上述申诉。若企业选择受理,则需按照现有异常数据复核流程进行逐级上报,流程完结后需将过程记录上传至平台存档。
3.行业综合监测
道路运输行业综合运行态势、风险态势、政务服务成果效能一屏览,通过对行业运行状况的短期态势监测、长期规律分析及可视化展示,直观掌握行业运行全貌,为综合运输治理提供决策支持。实时动态展示省内、市州及跨省运输总体概览情况、危货运行情况、网络货运运行情况、营运车辆在途画像、公路客运运行情况和公交/出租运行情况等总体运行情况等。具体专题举例如下:
3.1.危货运行情况
实时获取了解全省危货车辆运行在全国的分布状态,跨省车辆动态位置监测。
3.2.营运车辆在途画像
实时展示省内、跨省重点营运车辆实时位置地图及车辆汇聚地图,超速、疲劳驾驶预警,城市路线数据分析,跨省轨迹特征分析等动态信息。
3.3.公路客运运行情况
实时动态展示省内、市州、跨省道路客运规模及趋势情况,网约车运行情况,跨省客运班线、客运班线报班情况等。
实时展示客运从业人员、营运车辆规模与构成、客运企业规模与分析以及变化趋势,省内、省际间的客车与旅游包车流量流向分析、班线与包车运输统计情况等动态信息。
4.可视化决策信息大屏
智慧交通可视化决策信息系统的能力主要集中在数据可视化集成、处理、展示、实时监测、预警、协同指挥、指挥调度、态势感知、模型分析和决策支持等方面,主要是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城市规划部门、交通科研机构等相关机构快速准确地获取和分析各类交通数据,实现交通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实时决策支持,从而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环境,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取得成效
建设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汇聚全省“两客一危”、货运、公交、出租车辆相关驾驶员、车辆、企业、设备、监管等相关数据。实现了与交通管理部门系统、应急管理部门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系统的对接,建立了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有效互动信息化手段。这不仅解决了以往数据多头管理、信息资源没有充分共享的问题,还提高了综合利用率。
(一)优化产品供应及接入效能,解决设备能力不一致、误报率高、平台采用人工筛查数据等问题。通过建立一套标准规范,包括统一终端技术规范标准、统一通讯协议规范标准、统一数据存储传输标准,确保数据的质量和一致性。
(二)先进的算法模型,建设全省统一的视频监控平台及相关监控设备,提升了数据汇聚能力和治理能力。这一措施显著提高了数据质量,为省、市、区(县)三级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形成智能交互引擎,多维融合分析驾驶员行为和车辆运行,为驾驶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为省、市、区(县)三级监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提供监管支撑,实现了动态监管业务数据。
(四)运用数据可视化技术,结合数据、地图、影像、图表等定制化的信息展示方式,对交通行业各类数据、指标以及数据关联、态势分析、风险预警、规律探究服务等成果加以展示。真正将行业“数据”和“图”融入到实际业务生产当中去,让数据随着业务的展开和延伸不断进行生产、收集和使用。
(五)围绕“促进交通行业大数据共享共用、接入重型货车定位数据补完安全监管领域、丰富营运车辆数据来源纳入统一统筹监管、应用主动安全防范智能分析设备细化安全生产监管、以信息化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融合多源数据实现违法违规行为精准研判”展开,形成了“1套保障体系(数据统一标准规范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和“N类重点领域应用”。如图4所示:
(六)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感知传输网、六项公共支撑能力一体化数字平台,对接现有“运政系统”、“路网指挥中心”、“全省多家服务商平台”、企业、司机移动服务,为运政监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