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冻、巡、查”多管齐下,破解内河航道执法实践中船舶逃逸难题

2025-07-01 11:05:58
申报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投上一票  

  案情回顾


  执法人员放出无人机进行航道巡查

  2024年2月16日,四川省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嘉陵江凤仪库区航段沿岸开展执法巡查时,使用望远镜发现江中一艘采砂船正在江中进行采砂作业并分别在船舶左右舷设置过江钢缆且作业现场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影响该水域过往船舶通航安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航道条例》第二十五“禁止下列危害航道和通航安全的行为:(六)设置影响通航的电缆、缆绳或者其他设施的”之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放出无人机抵近核查取证,此时该船舶(顺庆采0XX6号)上的船员警惕地发现岸边执法人员和空中无人机后,迅速收缆驶离了作业水域进行藏匿。因执法部门未配备执法船艇,无人机航程有限,现场无法对该船进行控制。目前南充支队所辖嘉陵江段航道约300多公里,岔道和支小河流众多,要寻找一艘藏匿船舶如大海捞针。

  二、调查处理

  违法船舶逃匿后,执法人员迅速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封按照四川省《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联系库区上下游的马回和凤仪船闸,将无人机拍摄的船名号录入调度信息平台,禁止该船舶过闸逃逸,用上下游船闸将其封锁在一个库区,限制其活动范围。

  二是冻根据掌握的船名号和船舶基本特征,在地方海事船舶监管系统进行核查比对,确定船主及联系方式。但船主有意逃避执法,拒不接听电话。地方海事部门依法在系统中冻结了该船舶审验、交易过户等功能。

  三是巡利用南充市水上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线上实时对该库区的港口码头、停泊点位、作业水域等位置开展拉网式视频巡检,寻找逃匿船舶可能隐藏的处所。

  四是查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当地航务海事部门开展联合巡航。同时通报过往船队注意观察瞭望,一旦发现立即告知执法部门。

  通过“船闸封、系统冻、监控巡、执法查”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合发力,用最高效、最经济的方法变“大海捞针”为“瓮中捉鳖”。经过数日摸排,执法人员终于在距离违法现场十多公里外的利溪镇狮子凤水域一隐蔽岔河段发现逃逸藏匿船舶并立即对其进行了控制,当事人李某某迫于巨大压力主动前来配合接受处理。

  三、处理结果

  当事人自行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经执法部门调查核实,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危害航道和通航安全,依据《四川省航道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同时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航务海事)相关规定,该船舶产权证书登记为个人且系个人经营,现场及时拆除缆绳未造成水上交通事故,决定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案件评析

  随着逃逸船舶最终被查获,当事人被处罚,有效地震慑了违法人员往日的有恃无恐的心态和逃逸躲避的侥幸心理,自此以后辖区再无船舶逃匿的行为发生,树立起了交通执法的威信。

  当前各地交通执法机构面临改革,新成立的执法部门往往执法装备配置尚未齐备,面对内河航道执法的复杂情况便处于一种有力使不出,有劲用不上的的尴尬境地。在航道执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你在岸上看,他在船上笑”的场景,执法人员看着江中船舶只能望“江”兴叹。这种现状促使执法部门积极思考寻找对策,充分立足于现有条件,调动整合各方力量打出组合拳,营造出保护航道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氛围,用参与最广、代价最小,效率最高的方式推动内河航道交通执法工作的开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版权声明 | 人员查询 | 我要投稿 | 招聘信息 | 我要投诉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安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宝柱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