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联动铸利剑 跨省协作清积弊

2025-07-03 09:54:17
申报单位: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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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广西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于2020年8月成立,同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负责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G7212柳北高速贵港至合浦段、S81南湛高速南宁至湛江段合计约355公里高速公路的收费、养护、排障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管理。所辖路段立足北部湾经济区,是连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新通道。稽先锋团队隶属于分公司收费机电部,现有稽核人员10人,平均年龄28岁,入党积极分子2名,大学学历占比100%,是一支年轻化且活力十足的高速公路稽核队伍。

  二、案例简介

  2023年8月,分公司稽核人员在日常稽核工作中发现一批往返广东-广西两地的客运车辆(以桂NYU3**为代表)存在异常通行数据。初步核查发现三个主要问题:一是通行时长与费用异常,部分车辆在路网内行驶长达8小时仅缴纳10余元通行费,实际行驶时长与应缴费用明显不符;二是OBU数据不一致,车辆进出站时的OBU原始数据和出站存在差异;三是后台数据缺失,系统仅记录车辆通行信息而缺失具体门架计费数据。针对上述异常,稽核队立即展开专项排查,通过比对门架牌识与交易信息,最终确认该批车辆存在“互换OBU设备”和“屏蔽计费装置”等逃费行为。

  经核查发现桂NYU3**一型客车在8小时内实际行驶路线为广东—广西。广东细沥站至广西太平南站全程600余公里,桂NYU3**一型客车在出口广西太平南站仅缴纳通行费10余元。根据以上情况,分公司稽核人员锁定3辆嫌疑车辆,嫌疑车辆从广东细沥站用移动OBU进站后,使用槟榔袋、锡纸盒屏蔽OBU,随后往广西方向行驶,中途在服务区与对向行驶的桂NYV2**一型客车(广西往广东方向行驶)互换OBU设备。互换完成后继续屏蔽计费设备前行,两车回到对方车辆进站地附近,利用已互换成功的OBU设备进行出站。经多方证据采集及核算逃费金额,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广西钦州市长滩派出所立案侦查。

  经前期缜密调查和证据固定,2024年1月18日晚,分公司联合辖区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广东省广州北环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广西5家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开展跨省联合收网行动。行动组在广西玉林、钦州、陆屋服务区、长滩收费站及太平南收费站等地实施精准布控,经过连续10余小时的蹲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扣涉案车辆3台及多套作案工具。

  经钦州市长滩派出所侦查和钦北区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该犯罪团伙通过系统化手段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95次,涉案金额2.8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4年4月19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司机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额补缴全部逃费金额,案件圆满办结。此次联合行动有效打击了高速公路逃费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收费秩序,彰显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的成效。

  经验总结

  本次案件的成功办理,关键在于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异常通行车辆进行了精准识别和深度核查。通过建立多维筛查机制:一是重点排查出入口交易车牌与实际车牌不一致的异常车辆;二是针对短距离长时间通行的可疑车辆进行数据追踪;三是对一车多OBU的违规现象开展专项筛查。同时,综合运用入出口图像比对、省部级稽核平台门架数据核验、牌识信息分析及通行时间校验等技术手段,经稽核团队集中研判,最终锁定该批车辆存在系统性逃费行为。相关车辆逃费特点如下:

  (一)实际行驶路径与交易流水不匹配。例如A车从广西太平南收费站进站B车从广东广清收费站进站,两车之间对向行驶到某服务区或高架桥进行移动OBU互换,A车应缴费路径是广西至广东的全额通行费,但仅缴纳广东广清站至广东厚街站的通行费,B车从广东广清站进站返回广西,仅缴纳广西太平南站至广西长滩站的通行费。

  (二)跨省循环行驶。A车为客运车辆,实际从广东厚街站进站搭载乘客前往广西,到广西服务区后把车上的乘客进行接驳换乘至B车,A车继续使用槟榔袋、锡纸盒等工具进行屏蔽ETC计费设备行驶返回广东某站出站。仅交了广东省内之间的通行费。

  如上图所示,①号车从A站驶入高速后屏蔽OBU,在途中服务区与②号车互换OBU,行驶至C站时,刷②号车从D站入口写入信息的OBU出站,仅缴纳D站至C站的通行费,以达跑长买短的目的。②号车作案方式与①号车一致。

  (三)异常超时。出入口时间与实际行驶距离行驶时间需求差异较大,广西太平南站至广西长滩站里程仅为20公里,中途无停车区、服务区。按照正常车速,从广西太平南站至广西长滩站一般行驶在13分钟左右,该车明显存在短距离长时间情况。

  (四)计费异常。A、B两车均有跨省行驶牌识记录图片,但无完整的缴费交易流水,A车与B车互换后仅缴了短距离收费站之间的通行费,使用互换OBU”、屏蔽计费设备两种方式达到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四、创新亮点

  (一)深化多方协作模式,构建打逃联动新格局

  深化一路多方联动机制,通过搭建跨省稽核协作平台, 一是与广东、广西、贵州等20余家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实现逃费线索实时共享、证据链跨省闭环。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会商,实现线索移交、立案侦查、证据固定无缝衔接。建立案件快速响应通道,形成“技术研判+现场执法”的立体化打逃网络。三是联合司法部门完善涉案金额认定标准,确保每起案件证据链完整闭合。2024年至今,共开展10余起司法打逃联合治理专项行动,打击违法逃费车辆共418车次,涉案金额超100万元,传唤涉案人员5人,涉案刑拘27人。开展联合治理出入口违规通行专项行动10次,治理现场违规通行车辆236车次。

  (二)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精准打逃能力

  分公司稽核板块联合机电运维板块整合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安全、水电等数据资源,开发“数灵智行”一体化平台和“灵稽”小程序,满足无纸化管理,实现现场取证、远程会商、协同处置一体化。提升管理效率,推动降本增效政策实行。运用AI智能,通过大数据比对门架交易、OBU数据、牌识记录等多维信息。

  (三)强化文化引领,锻造稽核尖兵队伍

  分公司打造出广西首家稽核文化品牌——“稽”先锋稽核文化品牌,通过品牌化建设,一是提升管理效能与规范化水平。通过稽核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收费、监控、稽核等环节的标准化和精细化,减少逃费、违规操作等行为。二是推动智慧交通发展。促进智能化技术(如AI稽核、大数据分析)的应用,提升稽核速度和准确性,促进高速公路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三是塑造行业公信力与社会形象。通过品牌传播向社会公开稽核标准和成果,增强公众对高速公路运营的信任,减少纠纷。通过品牌输出,可能推动区域或全国性稽核规范的制定,为打造行业标杆做好铺垫。四是增强员工凝聚力与专业素养。提升员工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团队认同,增强凝聚力,让员工明确自身工作的社会价值,形成使命感和团队向心力。

  (四)聚焦青年培养,激发稽核创新动能

  通过构建“师徒制”传帮带体系与轮岗培养机制,已培育8名复合型稽核人才。2024年组织收费站堵漏打逃、入口拒超等专项业务培训4场,选派10余名骨干参与自治区级稽核业务审查及行业交流。目前分公司拥有3名集团级内训师,均深耕收费稽核领域,为业务提升提供专业支撑。积极申报2025年钦州市重大工程项目青年突击队,将青年人才成长与稽核技术创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青年骨干在数据稽核、逃费治理等方面的先锋作用,进一步推动稽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建设。

  五、社会成效

  (一)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净化收费环境。分公司创新宣传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在综合交通网、高速驿站等行业权威媒体,以及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分中心官网、灵山家园网等地方平台发布专题报道12篇,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案例解析6期,累计阅读量超10万次。多篇报道被交通运输行业媒体转载,形成全网传播效应。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行业规范。此案的成功查处和广泛传播,向社会公众传递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提醒司机和运输企业严格遵循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促进公平正义。查处逃费行为保护了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和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收费公路的经营公平,维护客运行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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