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赋能超限超载治理现代化

2025-07-01 11:15:56
申报单位:山东潍坊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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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简介

  近年来,干线公路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突出。传统“末端执法”模式面临三大困境:一家独治导致监管力度不足、人工巡查效率低下、违法成本与收益倒挂。2023年,临朐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具有相关职能的13个部门和镇(街、园区),启动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通过构建政府总抓;部门分工负责;联勤联动;综合监管目标任务督导、督办的“总分合督”一体治理 “临朐经验”,成功助力潍坊市交通运输局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省级试点验收,打造全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全链条监管样板。

  二、创新亮点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破解跨部门协同治理难题,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

  (一)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以制度重塑规范监管事项。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相结合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梳理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内容,建立合规指引、联合执法、“一业一册”告知、失信惩戒、信用评价分类分级和精准靶向监管等 9 项运行机制,有效推进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等为基础,研究确定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厘清各部门监管责任、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设定实施依据、监管层级及监管措施。

  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名录库。按照监管对象、监管事项对应统一原则。依托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133家监管对象进行分类标注、标签化管理、动态调整。

  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计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本年度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并按职责抓好组织实施。

  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联合监管、执法等有关规定,通过议事会商、情况通报等方式,每年2次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争议、案件移送、执法互认、信息共享、职责衔接等疑难问题,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的超限超载综合监管会商机制。

  (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场景应用完善监管环节。

  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临朐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编制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合规指引,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2024年,组织1次由牵头单位发起,各成员单位响应,随机匹配执法人员、确定执法检查对象,总结公开检查结果的线上和3次线下联合执法行动,执法效果明显。

  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和处置。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有效归集分析行业领域监管信息,智能发现和推送风险预警信息,建立科学高效、多部门联动响应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依托治超非现场执

  法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预警处置预案,对多次超限未处理的车辆纳入“黑名单”,通过车载BD锁定运行路径,有效布控打击。

  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于发现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落实联合执法(173号)文件精神,加强交通、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处理超限案件合署办公,坚持每月联合不少于2次,轮流牵头,必要时随时联合的原则,有效打击和震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两年来,联合执法92次,查处违法车辆1598辆,卸载货物1.6万吨,

  加强智能监管。利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物联感知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充分利用治超非现场设施,加强无感化检测,强化信息协同共享,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两年来,非现场立案3820件,超限率控制在0.6%以内。

  建立失信惩戒触发反馈机制,落实“三书同达”制度,依法依规发挥信用联合惩戒作用,提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震慑效能。

  (三)提升联动监管能力,以流程再造推动试点改革。

  强化跨部门监管联动。全面研判风险隐患,督促弥补监管短板,及时分析本辖区监管突出问题,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跨层级监管工作。以监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基本单元,聚焦具体监管事项,组织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县治超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按监管事项理清责任链条,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简化案件处理流程,突出执法服务理念。公安交警常态化派驻交通运输审理大厅,服务窗口前移,超限运输案件现场办理、现场移交、当场处理。针对非现场案件当事人无法到达现场接受处理的难题,推行远程处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优化执法服务流程,推出远程处理程序,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实施远程处理以来,申请远程处理742件,占案件总数60%以上。

  构建“交法联动”新机制。拓宽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法院支持,健全完善交法衔接机制,解决非现场执法案件文书送达难、处罚结果执行难、案件办结率低等问题。畅通申请案件强制执行渠道,解决案件执行梗阻问题。两年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审查裁定642件,执行率96%以上。

  三、社会成效

  当前,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创新、科技赋能、源头治理等举措,形成了多层级、全链条、智能化的治理模式,显著提升了道路安全水平和行业规范程度。综合监管实施两年来,超限率从4%降至1%以下,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事故率同比下降17.25%,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效融合。

  (一)创新构建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创新、科技赋能与信用引领,实现了从“刚性执法”向“服务型监管”的转变,显著提升了执法效能,实现了执法规范化与服务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二)提升物流效率,服务经济发展。

  践行“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综合查一次”和包容审慎监管态度,降低合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统筹安全与发展,实现多重效益。

  实施超限超载跨部门综合监管,通过法治、共治、自治三力齐发,超限率大幅下降、公路设施寿命延长、交通事故减少、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等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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