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智侦破违法,刚柔并济筑防线 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案

2025-07-16 10:16:02
申报单位: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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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简介2024年10月28日,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通报:黄山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皖J08***号行驶轨迹异常。经查发现该车辆分别于2024年7月18日19时57分经过尧东动态监测卡点、7月26日18时46分经过蓉城动态监测卡点、8月4日14时26分经过G318烟墩卡点,均无行驶轨迹且未开具电子运单,该车辆存在为逃避监管,故意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经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考虑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不大,违法情节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版)》,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最终接受处罚,未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创新亮点

  一、事实认定:多源数据验证+行为逻辑推演。执法人员依托安徽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与服务系统等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时间轴比对运单数据、车辆轨迹数据,发现车辆无轨迹时均无电子运单,有轨迹时均合规制作运单,故排除设备故障可能性,将零散的电子运单记录与设备在线状态动态关联,实现从“单次违规”到“持续性逃避监管”的定性升级。同时用数据规律反向证明主观意图,该违法行为具有重复性和持续性,结合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笔录,证实企业主动关闭监控以逃避监管,违法行为存在主观故意。

  二、法律适用:严选法律条款与柔性执法平衡。本案中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从事柴油、汽油运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危险性较大,对车辆的安全监管要求理应更加严格。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先前已存在2次同类违法记录,且根据省厅通报发现该公司至少存在10起以上未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说明公司长期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疏忽问题。经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后决定,本案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但考虑到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企减负,参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版)》,决定执行“情节一般”档(违法情结一般且危害不大),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案基于“过罚相当”原则,彰显法律威慑力,同时使用自由裁量权精细化平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事后监管:主动服务将处罚结果转化为治理工具。2024年12月6日,执法人员就此案开展执法回访工作,帮助企业深挖违法根源。精准指出三方责任缺失:企业动态监控形同虚设、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隐患排查缺位;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蓄意规避监管;第三方监控平台未及时预警长期离线车辆,失职失察。同步实施说理式执法,结合案情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阐明适用《安全生产法》的过罚相当依据,并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此举推动被罚企业主动整改漏洞,实现“惩戒-回访-修复”全链条治理。大队在执法满意度测评中获评“非常满意”,实现个案执法精准度、惩戒合理性、行业警示性的三重统一,达成从“罚完即止”到“罚后治理”的监管效能升级。

  
执法人员赴企开展执法回访和信用修复指导社会成效

  一、企业层面: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运营管理。本案的处罚及后续回访,对涉事企业产生了深刻影响。罚款与责令整改的决定,使企业直观认识到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促使其深入反思管理漏洞。执法人员明确指出企业在三方责任落实上的缺失后,企业迅速响应,不仅重新审视并重视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投入资源升级监控设备、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以严防逃避监管,还同步强化了员工安全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规范运营管理流程。这些举措切实降低了安全事故风险,促进了企业安全运营与效益提升。二、行业层面:树立警示标杆,推动合规发展。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将此案作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典型案例公示在官网,其他企业纷纷自查自纠,主动加强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管理,规范运单制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整个行业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执法部门通过多源数据比对和行为逻辑推演,精准锁定违法行为,并依据“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处罚,向行业传递出监管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明确信号。此外,本案中“有力度有温度”的执法方式也为行业执法提供了有益借鉴,促进依法依规经营氛围的形成,助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社会层面:保障公共安全,提升交通执法公信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关公共安全。本案的妥善处理,及时消除了涉事企业因关闭监控带来的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同时,交通执法部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出专业、严谨、公正以及刚柔并济的执法态度,赢得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与好评。执法回访和定制化普法等举措,拉近了政企距离,体现了执法温度,提升了交通执法队伍公信力和形象。此外,本案从“罚完即止”到“罚后治理” 的监管模式创新,为其他领域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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