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理赔新模式 路保联合高速路产涉保直赔模式

路保联合高速路产涉保直赔典型案例

2025-07-01 15:40:52
申报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沿海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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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简介

  2025年5月19日,在G15沈海高速南通段K1109+800M(连通方向),临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鲁Q080JY货车因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车辆撞击护栏后翻下高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高速公路护栏、路基及监控设施等路产遭受重大损坏,责任明确。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海支队第四大队(以下简称“沿海支队第四大队”)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处置。经现场勘验,确认事故性质及路产损失情况。区别于传统路产损失索赔模式,本案全程应用了创新的“路产涉保直赔”机制。在执法人员的引导下,当事人临沂某某公司签署了《高速公路涉保直赔服务赔款支付授权书》,明确授权其投保的山东临沂人保公司直接将路产损失赔款支付至路赔账户。路产损失依据《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苏交财[2017]74号)标准进行核定。

  事故现场勘验及损失核定完成后,相关事故照片、路产损失清单及授权书等材料通过线上平台即时传输至山东临沂人保公司进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赔款直接支付到路赔账户,电子票据同步回传。整个理赔流程仅用时10日,涉案金额十万余元路损赔款即支付到位。尤为关键的是,事故当事人无需垫付任何费用,也无需在执法大队、保险公司、银行之间多次往返奔波,真正实现了“零跑腿”、“零垫资”。事故勘察之后,沿海支队第四大队指挥分中心即向养护部门下达了《路产修复通知书》,受损路产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即完成修复,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创新亮点

  沿海支队第四大队积极思考,创新机制,主动会同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南通保险协会,通过“流程重构、数据代跑、权责互认”三大核心举措,创新性地打通了路产理赔的堵点、痛点,最终实现了车主“零跑腿”、“零垫资”,路产“快修复”、财政资金“速到账”的“三赢”局面。

  本案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政企协同、数据代跑、权责明晰”的“路产涉保直赔”新模式,有效破解了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理赔环节长期存在的“车主垫资压力大、理赔周期长、手续繁琐、路损修复慢”等痛点难点问题,具体亮点如下:

  (一)路赔案件的传统困局。

  传统路产理赔流程中,责任车主需自行垫资,并多次往返于执法大队(定损、开单)、保险公司(理赔申请、交材料)、银行(缴费)之间,流程复杂,周期常超30日,垫资负担重,给交通事故当事人雪上加霜的打击。

  (二)“一站式”直赔授权,破解难题

  执法人员现场引导责任方签署《赔款支付授权书》,授权保险公司直接向省财政或支队路赔账户支付赔款。此举将传统模式下分散于多环节的“授权”动作前置并一次性完成。

  建立交通执法、保险公司、财政三方数据互通机制平台。事故现场勘验照片、详细路产损失清单、核定金额及《赔款支付授权书》等关键材料通过该机制平台实时、安全地传输至保险公司审核端,取代了车主人工传递。

  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赔款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财政非税支付通道,直接、安全地汇入省财政指定账户,电子票据自动生成并回传,或直接支付到支队路赔账户由支队代为转入财政,全程无现金流转。

  (三)“双驱动”协同机制,重构权责边界。

  交通执法部门专注于核心执法职能——现场勘验、路损核定、证据材料固定(照片、清单、授权书)以及与财政系统的对接(发起收款指令、接收电子票据)。

  保险公司承担理赔审核核心职责(依据授权书和交通执法部门提供的材料进行快速审核)、在协议约定时限内(通常≤15日)完成赔款支付、管理电子票据流程。保险公司的服务属性嵌入公共管理流程。

  协同价值在于彻底打破了“车主作为信息传递枢纽,多头跑动、重复提交材料”的传统困局。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并联,实现了路产定损核损与保险审核支付的“无缝衔接”。

  (四)路保联合涉保直赔,实现“三即两零两化”的质效提升

  重大案件处理周期从传统的平均30日以上大幅压缩至10日内,简易案件最快可即发即审即赔,车主实现零垫资、零跑腿(仅现场签字一次),资金流转全程电子化、可追溯化,显著减轻当事人负担,提升公众对于交通执法的满意度。

  (五)修复响应快,保障通行安全。

  事故现场勘验及损失初步确认后,由于定损明确,理赔快捷,无复勘等待期,促进了路产修复进程。本案中损坏的路产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即修复完毕,极大缩短了路产缺损带来的安全风险暴露时间,有效杜绝了次生事故隐患。与传统模式下修复启动慢、周期长相比,安全响应速度实现质的飞跃。

  三、社会成效

  “路产涉保直赔”模式在本案及后续推广中,彰显出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管理效能,具体体现如下:

  (一)保障运输业务稳定。

  在本案中,“路产涉保直赔”模式直接为责任车主(运输公司)免除了高达十万元级别的垫资压力。这一举措有效避免了因大额资金短期周转困难而导致的运输业务停摆,为运输从业者的业务正常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提升车主满意度

  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表达了“非常满意”,并对沿海支队的执法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数据显示,采用该模式后,车主满意度相较于传统模式达到了100%。

  (三)压缩案件处理周期

  重大案件处理周期从传统的平均3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至3-5个工作日。本案虽因涉及跨省协调,处理周期为10日,但仍远低于传统模式。简易案件更是实现了即发即审即赔,车主无需垫资、无需多次跑腿,仅需现场签字一次。这一改变极大提升了路产修复的启动速度,使修复周期平均压缩60%以上。

  (四)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高速公路路产损坏通过该模式得到快速追偿,有力保护了国家公共财产安全。同时,财政非税收入入库效率大幅提升,资金的安全性和流转速度得到有效保障。通过直赔模式处理的案件,赔款100%按时足额入库,实现了“零拖欠”。

  (五)推动执法模式创新

  本案形成的“沿海直赔模式”操作规范和经验,为江苏交通执法新模式建设注入了积极动力,也为优化营商环境在交通执法领域提供了生动实践。其“跨省协作”机制,特别是与山东临沂保险公司的顺畅对接,为解决异地投保车辆路损理赔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协议范本”和操作指引,具有重要的行业推广价值。

  (六)树立行业典范

  临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鲁Q***Y货车路产损失理赔案,是保险服务深度融入公共管理、实现“政企协同”的一次突破性成功实践。沿海“路产涉保直赔”模式不仅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和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更因其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科技赋能提升效率的方法以及跨部门协同共治的机制,为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理赔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树立了具有高度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沿海模式”。

  (七)加强执法为民的“党建品牌”矩阵建设

  沿海支队为了进一步深化路保联合高速路产涉保直赔模式的建设发展,利用党建引领,联合南通金融监管分局,南通保险行业协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和大队执法场所开放日活动,强化沿海支队执法为民的“党建品牌”矩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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