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显担当 雷霆行动护畅通
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货运司机罗某驾驶运输车辆因车辆损坏导致公路污染”典型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24日20时14分,经群众举报,G322国道合山市糖厂至河里镇河里村东堡屯路段有大量泥煤洒落路面,造成路面湿滑。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后发现,G322国道K1943+30m至K1943+137m右侧车道及G322国道K1945+40m至520m右侧车道处路面被大量黑色湿滑的泥土污染,导致多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随后立即联合公安交警部
门对公路进行交通管制,协调环卫、消防、公路养护等多部门连夜奋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次日,经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
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多方走访,发现广西玉林市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罗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自卸车装载的泥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是在洗选或水采之后,煤粉含水行成的半固体物)因车辆尾部挂钩损坏,导致泥煤遗洒公路路面,造成G322国道K1943+30m至K1943+137m右侧车道及G322国K1945+40m至520m右侧车道处路面污染。2024年12月26日,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西玉林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提取了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复制件、营业执照复制件、勘验笔录、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从业资格证复制件、行驶证复制件、驾驶证复制件、授权委托书复制件等证据材料。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5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作出《代履行决定书》,向当事人追缴公路路面污染清理费用15600元。
(图为2024年12月24日,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现场紧急处置)
二、创新亮点
(一)执法流程规范
1.及时响应与现场处置。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勘查,及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体现了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调查取证全面。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走访,确定了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并且提取了丰富的证据材料,为后续的行政处罚提供了充分的依据,确保了证据链的完整性,体现了执法的严谨性。
3.违法认定准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广西玉林市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罗某驾驶的车辆因尾部挂钩损坏,导致泥煤遗洒,显然违反了这一规范装载的要求。
4.处罚依据充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据此对广西玉林某物流有限公司作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做到了处罚于法有据。
5.执法程序合法。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处理该案件时,严格遵循了相关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材料,包括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各类证件复制件等,确保了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拟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随后,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整个执法过程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执法程序的要求。
(二)执法措施合理
1.及时采取交通管制与清理措施。公安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对污染路段实施交通管制,避免了因路面湿滑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保障了交通秩序。同时,委派第三方清除遗撒物,及时恢复了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减少了对公众出行的影响,体现了执法中注重公共利益的维护。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体现了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预防违法的执法理念,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多部门协同监管。接到群众举报后,合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公路进行交通管制,公路养护部门、消防部门、环卫部门及时对公路受污染路面进行清理,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及时处置事故现场,迅速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道路的安全与畅通。
三、社会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顶层设计上强化安全意识,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共建合力。通过健全完善执法联勤联动、案件移交处置、突发事故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道路运输安全“交通+交警”联动,强化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实现对违法车辆的联合监管和快速处置,推进联合监管常态化。
(三)强化以案为鉴。通过对该公司的处罚,对广大驾驶员及运输从业者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运输安全规定,运输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装载物固定和防护措施,切实保护公路完好与安全,维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保障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