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执法筑牢安全防线 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
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案
一、案例简介
2023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34 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十一支队执法人员李某、黄某在北海市石步岭港区某罐区对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石步岭港区xx罐区压力表已过检测有效期,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违法行为。2023年9月14日,执法人员责令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更换了新的压力表,且压力表均在有效期内,完成了整改。经调查,该违法行为轻微,且已按要求完成违法行为整改,符合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决定对广西北海xx有限公司依法免予处罚。
二、创新亮点
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实现法律刚性与人性温度的平衡。因为港口企业一时疏忽,未注意到压力表过了检定时效,但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执法人员未简单“一罚了之”,而是启动“三步走”程序:一是以“共情”破冰,主动询问企业管理困境,得知其因不熟悉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而犯错,主动送法上门,为企业答疑解惑;二是以“服务”促改,现场指导企业做好压力表更换和检定工作,建立定期检测维护台账,防范安全设备检测过期的法律风险;三是以“说理”释法,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法律红线,帮助企业理解安全生产无小事,必须高度重视。最终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企业当场签署《守法经营承诺书》。此案既守住法律底线,又避免“小过重罚”对港口企业主体的冲击,让执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成为“执法为民”理念的生动注解。
三、社会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在传统的执法模式下,港口企业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往往面临着罚款、停业整顿等严厉处罚,这无疑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一次处罚可能就会使其陷入资金周转困难、业务停滞的困境。而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容错空间。当企业因非主观故意、对法规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出现首次轻微违法时,不再直接承受经济上的重负和经营上的限制,能够迅速调整经营策略,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与创新发展中。体现“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的执法理念,推动构建“监管+服务”新型政商关系。
(二)增强企业合规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并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一种更具智慧和前瞻性的执法方式。在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在发现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后,详细地向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之处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给予企业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期限。这种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的方式,使企业对法规有了更深入、直观的认识,相较于单纯的罚款,更能触动企业的内心,促使其从思想根源上重视合规经营。
(三)彰显法治温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政策是法治理念在实践中的创新应用,它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充分彰显了法治的人文关怀和温度。在社会治理中,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强制手段,更是引导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具。通过对港口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宽容审慎的态度,以教育和引导代替简单的惩罚,传递出法律对企业发展的尊重和包容,让企业和社会公众感受到法律并非冰冷无情,而是具有弹性和人性的一面,从而增强了社会对法治的认同感和尊崇感。从社会治理效能的角度来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政策避免了因过度处罚而导致的社会资源浪费和矛盾激化。传统的 “一刀切” 式处罚方式,可能会使一些企业因一次轻微违法而元气大伤,甚至面临倒闭风险,这不仅会造成企业员工失业、上下游产业链受损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还可能引发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而 “首违不罚” 政策通过精准施策,将执法资源集中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上,提高了执法效率,优化了社会治理资源的配置。同时,企业在感受到法治温度后,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升整体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