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在前,执法在后“交底式”精准普法打造助企服务新亮点
“交底式”精准普法打造助企服务新亮点
一、案例简介
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经验管理工作与行业规范要求存在差距,除了按要求整改问题之外还存在涉嫌违规行为。但是企业反馈,企业在依据相关规定通过许可或备案开始经营活动后,特别在初期经营中对于企业应如何规范化运营、有哪些易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如何防范违法违规风险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认识上盲点,容易因不懂法而产生违法行为。这就引发了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的思考,不能以执法代普法,对新成立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交底式”精准普法服务很有必要。
“交底式”精准普法服务是指对新成立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企业类别,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规范交底工作,推行前置式精准普法服务,为企业上好“经营第一课”,做到普法在前、交底在前、提醒在前,执法在后。变“末端处罚”为“前端服务”,做好执法服务的“前半篇文章”,帮助企业提高合法合规经营和管理能力,减少企业因不懂法而违法,进一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实现普法服务与执法监管的有机统一,让执法工作更有温度,更具说服力。
二、创新亮点
(一)明确清单,普法有的。2025年3月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交底式”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普法对象,要求支队各大队及相关部门全面梳理“交底式”普法工作内容清单,根据不同的内容清单,有的放矢,规范普法工作流程和普法内容,衔接好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定期抄送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清单,依据序时进度和大队实际工作安排进行“交底”式普法,在入企普法前要严格依据要求在“综合查一次”平台上做好服务扫码备案。
(二)分级分类,普法有别。针对于新许可、新备案交通运输企业、货运场站、新建涉路施工单位、新开工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等行业类别分情况开展交底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新准入企业、增加或调整经营范围企业、实质性变更许可事项内容企业、许可到期转为备案企业以及备案事项变更等企业。根据不同类型监管企业、规模大小进行详细分类,精准普法;适时结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以集中专题普法推行前置式普法,强化普法服务力度。
(三)形式多元,普法有方。“交底式”普法形式多样,各大队根据各监管行业的企业类型、规模等实际情况,可采取“一对一”上门交底、集中交底、非现场交底等多种形式开展。对于企业规模较大、经营要求较高、涉及事项较多的企业,可采取“一对一”上门交底普法;对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营要求相近、涉及事项较为单一的企业,可采取集中交底普法;对于路途较远或者经营事项单一等情况的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者,可采取非现场交底方式。实现“交底式”普法服务形式“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既保证普法责任的深度落实,又要尽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扰企,以最精准最有效的方式开展“交底”普法服务。
(四)查帮结合,普法有效。一是企业对照普法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在“交底式”普法服务后,企业可以对标普法交底的内容清单,进行对照自检,结合企业运行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就易发生潜在运营风险进行规避整改,主动整改隐患。二是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必要的跟踪帮扶。各执法大队对已经开展“交底式”前置普法服务的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需要建立好“一企一服务”普法台账档案,关注其运营情况,适时开展普法效果“回头看”评估,利用“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法律服务站”等广泛听取企业及从业人员意见反馈,调整优化“交底式”普法方式和内容,提升精准普法,确保靶向普法效果。
三、社会成效
(一)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普法服务。“交底式”前置普法服务作为法治前置一种方式,是将末端行政处罚转化为事前违法行为防控、事中过程防控,是从重监管到重指导行政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监管不应当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交底式”精准普法重点是聚焦服务对象法治需求导向,努力通过多元化普法服务等手段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规范行业行为,指导企业积极从“被动应付检查”到“自主规范运营”,是连云港市交通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实践中落实服务型执法的生动体现,是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的积极转变,是行政执法效能的提升。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合规经营。“交底式”前置普法服务是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已列为2025年度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十件为民服务实事项目重点推进。以事前交底普法、重大事项提醒告知,定期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查找问题及时规避,引导企业主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企业合法经营效率,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有效避免将隐患问题变成违法行为。以“交底式”精准普法服务作为执法前置服务延伸的触角,事后执法检查结合说理式教育执法、分级分类处罚和企业信用修复帮扶等工作,不断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优化,用专业能力服务好交通企业,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