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引领实现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新突破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就探索京津冀三地协同执法机制不断探索,会签一系列三地行政执法协作制度文件。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奋勇争先,锐意进取,不断探索行政执法新模式、新场景、新突破,以制度引领办理的京津冀跨省超限非现场行政处罚首案,实现了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新突破,形成明显引领作用和显著示范效应。
一、总体介绍
2023年12月5日,《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正式印发,为实现公路超限现场监控证据信息的协同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搭建起三地执法证据线索共享协作的新机制。该机制降低了异地执法的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便利了涉案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由过去的京津冀三地各自为营转变为现在的协同作战,是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为制度引领,在天津市办理了天津市企业在北京市违法超限运输的行政处罚“首案”,实现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新突破,标志着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天津市某运输公司一辆六轴货车途经北京市马朱路附近时,被不停车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提示存在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随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十支队对该公司下达了《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并根据《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将相关违法信息移送至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移交线索后,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涉案企业进行了约谈,公司法人代表配合执法人员进行了案件调查,经开展谈话询问、出示证据并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公司法人代表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予以确认,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此案成为《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出台后,三地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利用不停车检测技术协同办理的跨省非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首案”。
三、取得成效
(一)具有良好政治效果
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了三地执法单位的线索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强化了执法协同,有效压缩企业违法违规空间,由跨区域违法行为“三不管”到“都要管”,由过去“不好管”到“管得好”,由“各自管”到“协作管”,本案是贯彻落实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具有良好法律效果
以本案为例,在制度出台前,违法违规的天津企业要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处理,在此过程中企业将会额外支出交通、住宿、餐饮、时间等多项成本。在机制建立后,违法违规的企业可以在本地接受处理,有效降低了配合办案的成本。此外,该项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异地办案的需求,提高了执法效率。
(三)具有良好社会效果
本案是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执法协作的破冰之举,标志着三地执法协作机制在天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对落实《京津冀公路超限非现场证据信息移送互认办法》等制度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天津日报、津云、津门交通铁军、天津东丽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本案进行了一系列宣传报道,其中天津日报在2024年11月22日以《京津冀一体化获新突破,三地打通交通执法信息闭环》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