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跨地区协作 联合查处非法营运案件

2025-07-02 10:55:02
申报单位:义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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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介绍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跨城出行需求激增,尤其是在杭州萧山机场区域与金华义乌、永康等地之间商贸、旅游人员往来频繁。据统计,2024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4805万人次,日均客流13.1万人次。由于萧山机场黄牛、黑车长期存在,机场及其周边从黄牛揽客到黑车接活,已形成一套成熟的运转模式。一是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他们活跃在机场内外流动,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就会迅速撤离,这增加了打击的难度。黑车司机往往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监管,例如私下议价、不开发票等,这使得执法部门在取证时面临困难。二是许多乘客安全意识不足,贪图便宜或便利,选择乘坐黑车,这也助长了黑车的存在和运营。许多乘客是通过小轿车送到萧山机场外围,如加油站换乘,隐蔽性强,造成交通运输部门难以甄别,打击缺乏手段。对此,杭州和金华两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开展萧山国际机场“黑车”整治“春风行动”。

  2025年3月25日11时42分,根据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整理的长期频繁进出萧山机场停车场的疑似车辆清单和金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指令要求,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前期摸排和精密布控,在义乌市后宅街道G60义乌高速收费站对王某驾驶的浙G**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了查检,发现该车从杭州箫山机场T4航站楼停车场载客 6 人到义乌。经调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证件。

  2025年3月27日,义乌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其停止经营行为,须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并处相应罚款。通过跨区域联合执法,重点清单中的相关车辆基本销声匿迹。

  二、主要做法

  (一)数字赋能强研判,精准掌握“黑车”动态

  一是做大数据盘子。金杭两地执法部门根据前期收集的“黑车”运行轨迹,深入研判杭州数字打非系统和金华高速路网(高速收费站)的通行数据,构建了“119”(一个场站即萧山机场、一条往返主线即沪昆高速以及金华市九个主要收费站)数据网。针对“黑车”候客的长期行为习惯和通过“换车”逃避监管的行为,持续完善“黑车”名单库,灵活开展稽查行动。

  二是打通数据壁垒。以数字打非系统为依托,创建“黑车”动态数据库,按照实时录入、实时共享、实时决策的数据维护原则,辅以工作人员24小时实时预警协助,构建了“数据互通、实时预警、动态追踪”的数字执法模式,完善并共享“黑车”线索,有力破解两地执法线索数据实时传输壁垒。

  三是提升数据应用。利用系统对出入的“黑车”进行预警,对入场“黑车”按照行为习惯实施监控或抓捕的决策。针对非法营运团伙派遣的“侦察车”扰乱执法视线的伎俩,升级“黑车”研判策略,精研数据判定上客后,及时将返场“黑车”在工作群组中予以通报,以供目的地执法部门布控。金华交通执法队根据信息联动和大数据轨迹,研判车辆最终目的地并提前通知县(市、区)执法队在高速收费站布控。

  (二)双地指挥强联动,高效实施跨区域打击

  一是双地指挥,统筹推进。两地执法队领导分别挂帅、同步指挥,3月14日两地首创联动执法“线上专班”,3月19日金华交通执法队领导带队赴萧山机场交流执法经验,双方建立了数字执法数据应用和数据开源共享工作机制。

  二是联动执法,协同发力。落实专人开展数据研判工作,发现违法车辆后立即启动市县联动,预判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到达高速出口点位及时间,提前20分钟指挥调度属地执法队到高速出口布控查处,成功在目的地高速收费站查扣非法营运车辆。

  三是信息共享,实时互通。对发现的车辆同步发布预警信息与各县(市、区)及杭州共享。搭建重点疑似车辆轨迹信息通报塔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通报并预判重点车辆的行车轨迹。不断摸清往来萧山机场与金华义乌、永康等地之间疑似车辆的行车规律。相关车辆只要上高速,就及时监控,并在工作群内进行信息通报。

  (三)机制创新强布控,有效破解黑车查处难题

  一是联合布控。杭州至金华的G60高速沿线收费站较多,按照疑似车辆的行车规律,进一步梳理后,以后宅、湖门、上溪等收费站为重点,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调配执法力量进行联合布控。

  二是现场查处。义乌市后宅收费站连接机场快速路,共有出口车道7个,车流量大。再加上疑似重点车联均安装有ETC,可实现不停车驶离高速,直接进入快速路,如不能在收费站予以拦截,后续查处难度更大。因此,在准确掌握重点车辆轨迹的前提下,提前5分钟左右关闭部分车道,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指挥分流,避免出现大范围拥堵。发现疑似车辆后,由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随后立即恢复正常通行。

  三是法律协作。按照行政处罚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针对两地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证据固定、整理、移交等环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完善证据移交的标准和机制,为行政处罚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三、取得成效

  非法营运行为呈现“跨区域流窜化、数据化隐蔽、规避执法智能化”三大新特征。传统属地执法面临“线索追踪难、跨区取证难、人员管控难”等三重壁垒。通过跨区域联合执法,重点清单中的相关车辆基本销声匿迹,大大净化了往返“杭—金”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因此跨地区协作不仅是执法方式的创新,更是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通过打破地域壁垒、强化科技赋能、健全制度保障,必将构建起全域覆盖、高效联动的非法营运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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