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河南省首例偷逃高速通行费罚单
三门峡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交纳车辆高速通行费行政处罚案
【案例介绍】
2025年1月7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河南高速某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提交的关于豫XXXX车辆涉嫌偷逃通行费的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等规定,经初步审查认为存在违法事实,于1月8日正式立案,经核实,豫XXXX车辆为三门峡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8座小型客车,车辆登记信息为营运车辆。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调取该车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10月6日期间的全部通行记录,认定该车不符合河南省“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政策,确认该车在经营性运输过程中,未主动申报真实车型,16次通过“免费车道”(ETC或人工免费通道),逃避缴费义务,故意不交纳车辆通行费。违反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禁止采用下列手段,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三)冒充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车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至四项规定,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通行费,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法定程序,对三门峡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其补交通行费1792元,并处补交通行费3倍的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陆元整(¥5376.00)的行政处罚。
【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联合工机制。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与属地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联合成立偷逃费治理工作专班,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对收费数据进行日常稽核分析,精准识别逃费车辆,建立逃费车辆数据库,梳理出证据材料后移交给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分析,对偷逃通行费证据确凿的车辆,采取事前稽查布控,事中拦截打击,事后线上追查等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查处、追缴及处罚工作,起到1+1>2的整治效果。
二是固定违法证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全域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设备等,实时捕捉车辆通行轨迹,精准锁定涉事车辆16次利用免费车道冒充免费车辆通行的异常行为,构建"图像+数据+轨迹"三位一体证据链,形成可视化电子证据档案,确保违法事实认定零争议。
三是实施说理执法。约谈三门峡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和涉事驾驶员,通过证据可视化展示与法律后果释明,推动当事人当场承认违法事实,形成"科技取证+说理执法"的高效处置模式,案件办理周期较传统方式缩短40%。
【取得成效】
一是发挥警示作用。该起案件是河南省首例对偷逃高速通行费曝光和处理的案件,能对其他有偷逃念头的车主和司机起到强大的警示作用,减少类似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二是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处理偷逃通行费案件,确保了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公平负担,维护了广大诚信缴费车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成本分担的公平性。
三是引导社会风气。此类案件的公正处理有助于在社会上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引导公众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