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式”寻本溯源,“全链条”高地联动
重庆高速公路“多方会诊”整治危货运输“沉疴痼疾”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0日00时50分许,高速公路交巡警向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五大队(以下简称五大队)移交一起疑似普通货车运输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线索,接案后,五大队执法人员主要围绕人车资质、货物类别和运输过程等重点开展调查处置。一是高地联动,货物类型定性“准”。加强与交巡警执法联动,做好车辆、货物及人员的现场管控,防止出现暴力抗法或冲关逃逸等情况,并协调联合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准确判定了货物类别;二是细致调查,核心证据收集“严”。案件调查过程中五大队组织开展跨区县外调4次,先后对驾驶人、车辆实际经营者、货物仓储场站方、发货方以及收货方开展调查询问11次,提取核心证据,反复对比询问内容,分析梳理案件疑点,查清了承运关系和承运人真实身份;三是追本溯源,违法细节挖掘“实”。开展货物源头实地走访,深入涉案货物仓储方、装运方和发货方等相关企业调查,还原了货物装运过程,掌握了承运车辆及人员资质造假的关键证据,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经查实,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所属京AXXXX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天津市瑞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津DXXX0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营范围均为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驾驶人张XX从业资格证类别是经营性道路运输,京AXXXX6(津DXXX0挂)号车接受检查时所运载货物为15箱车用锂离子电池,属第9类危险品。于某与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承包协议获得了京AXXXX6(津DXXX0挂)号车的实际经营权,于某在明知承运车辆和驾驶人均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不法途径伪造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证以及驾驶人张某的危货危押从业资格证件,骗取发货方和收货方信任,违规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事发后,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瑞某物流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于某配合接受案件调查处理,于某对案件查明的事实供认不讳。
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和《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第3项规定,应处罚款3万元,同时,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重庆市交通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川渝地区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五张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五张清单》),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且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也不存在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有关条件,最终,五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另外,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五大队将于某涉嫌伪造证件的违法线索移交至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于某依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
【亮点做法】
一是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管理成效明显。本案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交巡警两家单位先后进行了两次案件移交,执法部门之间通力配合,各自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完成查处,充分体现了重庆高速公路在“一路三方”协作管理模式下“打非治违”的显著成效,“行刑衔接”机制得到充分运用。同时,五大队还积极联系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参与案件调查,协助鉴别案件关键证据,多部门联动机制成熟,多跨协同能力较为突出。
二是多环节普法教育,执法宣传服务贯穿始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持续对驾驶人开展说理式执法和普法宣传,说明其中利害关系,最终攻破心理防线,促使其主动向执法部门提供了伪造的证件。在货物朔源工作中,五大队积极向货物仓储方和发货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方面的普法宣传,告知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风险隐患,企业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了管理中的问题。
三是多角度考量处罚,优化营商环境得到体现。在调查取证环节,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说明阐释了《五张清单》中关于减轻行政处罚的有关内容,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执法部门要求停止运输和转运货物,整改违法行为,最终得到减轻处罚。五大队认真落实川渝地区协同发展的法治要求,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处罚做到了合理合法、过罚相当,获得企业高度认可,持续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社会成效】
一是以案促改,促使运输企业落实整改,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风险控制。本案中,于某虽通过合同协议方式获得了车辆实际经营权,并在协议中约定划分了责任,但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不可回避地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对所属车辆及相关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检查监督和风险管控工作。从案件调查来看,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监管失效,并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约束实际经营者,从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事发后,五大队向北京某扬运输有限公司提出了执法意见,该公司以本案为鉴,积极开展整改,通过完善“线上+线下”的培训教育制度,全面开展车辆经营者资质和合规性核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承包经营车辆的日常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以点带面,促动货运场站加强查验,填补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把关。本案中涉及的货物仓储和装运场站位于重庆长寿区,该区是重庆非常重要的化工基地,危险货物和危化品生产企业较多,运输需求较为旺盛。五大队在案件调查中,深入企业走访,查明承运人利用伪造证件开展违规运输经营的情况,反映出了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还存在核查资质走过场,源头管控不严格的问题,事后,有关企业针对这一情况开展排查整改,压实了道路运输环节中货物源头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五大队将有关情况向货物仓储场站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引起了高度重视,促使源头安监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三是点面互动,促进执法机构协同发展,深化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质效。以此案为契机,在办理类似案件时,不同执法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各自依据职能职责依法完成查处,通过“一路多方”协作管理模式增强高速公路“打非治违”的监管成效,突出多跨协同“威力”,减少“单打独斗”痛点。
五大队执法人员案件调查取证